1、 包棟客人不須登記預約(可全天使用)
2、 不可於非登記時段使用公共空間或設備
3、 不得佔用其他住客登記之時段,如有違反規訂須賠償被佔用客人2000元。
4、 紅色時段僅提供續住客人使用,但限預約一時段。(需保留工作人員清潔消毒時間)
5、 每房於A、B使用時段限填一次時段,若有其他房客放棄使用方可續填一次。
6、 使用公共空間以入住時填寫為準,先到者可先預約登記,不接受電話預約。
7、 每房之登記使用,同一時段僅限登記一個區域,不得同時段填兩個以上。
8、 無論當天入住客人為幾間,皆不得於非登記使用時段外使用空間及器材。
9、 烤肉、唱歌僅提供包棟客人使用,非包棟客人無法提供此服務。